close


努力工作這麼久~終於有連假放了~二話不說當然是要好好規劃

要帶女朋友去哪裡遊山玩水囉~~在不快帶親愛的女朋友大人出

去走走可能要跪算盤了~~還好有個貼心的女友事先知道要去哪裡

玩就先幫我預訂了這間竹林雅緻商務汽車旅館 - 台中本來想說住這間因該要大失血了~~

原來親愛的女友在訂房網預訂的房間很多都有優惠~真是省了很多錢!!

真是太感動了!!


PS.若您家裡有0~4歲的小朋友,點我進入索取免費《迪士尼美語世界試用包》

↓↓↓限量特惠的優惠按鈕↓↓↓

小型家庭旅館我要購買

精美商品訊息功能

商品訊息描述訂房折扣

主要設施

  • 31 間禁煙客房
  • 24 小時客房餐點服務
  • 空調
  • 每日客房清潔服務
  • 行李寄存

闔家歡樂

  • 冰箱
  • 獨立浴室
  • 獨立浴缸和淋浴設備
  • 免費盥洗用品
  • 每日客房清潔服務
  • 吹風機

鄰近景點

  • 位於南屯區
  • 豐樂雕塑公園 (2.1 公里)
  •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 (3.4 公里)
  • 萬和宮 (1 公里)
  • 台中大都會歌劇院 (2.6 公里)
  • Tiger City 購物中心 (2.6 公里)


商品訊息特點

↓↓↓限量特惠的優惠按鈕↓↓↓背包客

我要購買

竹林雅緻商務汽車旅館 - 台中 討論,推薦,開箱,CP值,熱賣,團購,便宜,優惠,介紹,排行,精選,特價,周年民宿慶,體驗,限時

以下為您可能感興趣的商品

注意:下方具有隨時更新的隱藏版好康分享,請暫時關閉adblock之類的廣告過濾器才看的到哦!!





最近天天下雨,天雨路滑的情況下,可得小心像影片中的兩位,遭樓梯「伺候」。

有網友在臉書「爆料公社」上分享一部影片,影片中可見,陸地相當濕滑,一名男子先是滑下階梯,另名男子則在旁講電話,下一秒要下階梯時,也不小心滑倒,一路滑到平地。網友甚至還幫忙配音表示「背包男:(電話)ㄟ我跟你說,我前面有個蠢蛋,蠢斃了~他一路滑下樓梯梯梯梯梯梯梯梯梯梯梯梯梯梯梯梯梯梯」。

影片引起網友熱議,有網友表部落客推薦示「講電話的應該有在爆廢 忍不住跟風」、「輪到你了 然後換我」、「 電話那頭 : 喂 ? 喂 ? 你聲音怎麼越來越遠阿 ?」、「第一個人我還想說你們這些人真沒良心,還笑人家,第二個我就忍不住笑出來了」。





下面附上一則新聞讓大家了解時事



雪山隧道科技執法確定6月15日起啟用,將以超速、龜速、變換車道、惡意逼車等項目列為取締重點,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九大隊表示,隧內南北雙向各設有8具科訂房技執法設備,只要違規可連續開罰,以當趟全程未達最低限速為例,最少可處2萬4千元罰鍰。

雪山隧道從今年3月10日提高最低限速,從60公里提升至70公里,歷經一個月宣導期,4月10日起警方加強取締,採人工的方式執法,截至5月7日共取締58件,外界預估科技執法啟用後取件案件會暴增。

根據交通法規龜速及變換車道可處3千至6千罰鍰,惡意逼車、超速處6千至2萬4千元,其中龜速車認定部分,有別超速有10公里的寬容值,只要正常車流下車速低於70公里就會開罰。

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九大隊指出,不論人工或科技執法取締標準都一致,而且科技執法系統取締的照片、影像會傳送回隊部,由員警再次根據車流狀況等因素確認,避免產生執法認定的爭議。

國九隊表示,雪隧為封閉式長隧道,不同於其他國道路段有每隔6公里或6分鐘取締的限制,隧道內只要違規會連續開罰,提醒駕駛不要以身試法,確保行車安全與順暢。

另外,未與前方保持安全車距雖未列入科技執法取締項目內,有鑑未保持安全車距也是肇事主因,將會以採取人工的方式取締,警方提醒,如果駕駛不清楚要與前方保持多遠車距,最簡單的方式就是依照隧道內消防栓距離,或依地面、牆面標誌標線保持車距,為避免造成駕駛恐慌,會放寬取締標準的認定,將以未與前方車輛保持30公尺距離為取締認定,但尖峰、塞車、車禍事故等狀況除外。

全家旅遊訂房

竹林雅緻商務汽車旅館 - 台中 推薦, 竹林雅緻商務汽車旅館 - 台中 討論, 竹林雅緻商務汽車旅館 - 台中 部落客, 竹林雅緻商務汽車旅館 - 台中 比較評比, 竹林雅緻商務汽車旅館 - 台中 使用評比, 竹林雅緻商務汽車旅館 - 台中 開箱文, 竹林雅緻商務汽車旅館 - 台中?推薦, 竹林雅緻商務汽車旅館 - 台中 評測文, 竹林雅緻商務汽車旅館 - 台中 CP值, 竹林雅緻商務汽車旅館 - 台中 評鑑大隊, 竹林雅緻商務汽車旅館 - 台中 部落客推薦, 竹林雅緻商務汽車旅館 - 台中 好用嗎?, 竹林雅緻商務汽車旅館 - 台中 去哪買?

arrow
arrow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drachmeaxzller 的頭像
    drachmeaxzller

    鄭弘男的生活時報

    drachmeaxzll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